目前分類:政客 (5)
- Jun 11 Mon 2012 16:29
我們看看馬政府四年來的政策,那一項合乎公平正義?
- Jun 11 Mon 2012 13:58
公費選舉之合理措施建議
助理研究員 謝宇程
關鍵字: 公費選舉 清廉政治 平等
民主政治的內涵不斷地更新及改良,數十年來,民主政治不斷朝向更公平、更有效能的方向變化。近幾年來,不斷有人提出公費選舉的概念,用以矯正目前選舉制度的弊病。本文將對此觀點提出分析,並嘗試為公費選舉提出合理的配套措施建議:
自費選舉制度弊病:
1. 阻擋沒有財務資源,卻有能力有熱忱的人士參政:當選舉經費,動輒上千萬,甚至上億,許多有能力有意願服務公眾者,因為沒有財務資源,而被擋在政治事務之外。
2. 因選舉時大量支出,迫使候選人於上任後以非法手段回收財源:若政治人物拿自己的財產,或是貸款參選,則上任之後,有壓力回收財源,則可能發生收取回扣、收取關說費、貪污公款,等等情事,破壞民主法治。
3. 大量浪費造成污染:當候選人競相拼場、拼氣勢、拼人氣進行政治動員,並企圖大量運用文宣及發送物品以爭取選民認同,同時會造成大量垃圾。許多物品僅使用一次,甚至完全沒有使用就被丟棄,確實不利環保永續。
4. 選後可能為了回饋財務資助者,進行不當的政治決策:即使政治人物的財源來自政治捐獻,較少「還債壓力」,仍可能為了酬謝提供財務援助之金主,在公共建設、外包採購等事項上,優惠其金主,損害公眾權益。
公費選舉運作之困難處:
以公共財源資助候選人,雖然在理念上可以免除上述弊病,然也可衍生許多問題,使許多國家對公費選舉相關制度裹足不前。相關問題如下:
1. 造成政府財政之消耗:我國政府財政已十分困難,而公費補助候選人選舉經費,將又是一筆極為龐大支出。對許多民眾而言,政治人物對社會正面貢獻不多,還要花大筆經費提供其競選之用,似乎不具正當性。
2. 可能造成候選人大量增加:許多人認為,目前自費選舉造成參選之門檻,都常常有參選爆炸現象。若未來由公部門提供競選財源,可能許多對政治偏激、不滿人士,無能力無熱忱無經驗者,草率參選,造成公共財源更大消耗。
3. 私有財產雄厚者仍可能運用其私有(私募)財產,影響選舉結果:若公費選舉,僅是對候選人無分軒輊地提供一筆經費,則原本就較有財務資源者,仍可能拿出大量金額投入選舉,使僅有公費者當選機會仍低。
公費選舉之運作制度設計:
公費選舉之理念,乃是補助有能力、有熱忱、有操守者,參與選舉時,不因財務限制,而無法在政治界中服務民眾。在達到此原則前提下,針對上述公費選舉應防範的問題,本文提出下列建議:
1. 以提供服務取代提供金錢:公費選舉,不一定意指必定由公部門提供「經費」,而可能是由公部門提供服務及相關資源:例如提供學校、社區活動中心、鄉鎮市公所禮堂、里辦公室予候選人發表政見,或是提供政府網站、政府寄發之選舉公報,幫助候選人節省相關費用。
2. 建立討論平台及資格累積機制以控制參選人數:公費選舉,不代表公部門應提供任何人士選舉之資源協助。若某位民眾本身毫無政治事務知識,也沒有服務群眾經歷,僅因突發奇想而登記參選,當然沒有理由為這個人消耗公共資源。然要考量一個人得到公共資源協助競選公職之資格,乃需格外審慎。在概念上,政府應先規劃一「公共事務見解及服務資訊平台」長期運作,讓各方人士發表對公共事務的意見、整合計算參與者意見之質與量(以發表量及得到支持人數計算)、註記參與者參與公共事務(為弱勢爭取權益、發起公益活動、推動改革事務等)之內容,並結合非線上公共事務貢獻之累績。如果此平台的相關註記、整合、累積機制建構合理完備(兼顧線上及實體世界中的公共服務及討論參與),則可以設計,在「公共事務見解及服務資訊平台」上,成果達到一定水準以上,或是在全人口之中,居於前3%,則可得到公費選舉的資源。
3. 某種程度管制私人財產在選舉中的使用:如上所述,公費選舉若未配合限制私人財產在選舉中之使用,其正面影響將非常有限。但限制私人財務之使用,從嚴格到寬鬆,實有許多規範的方法。最嚴格者,乃是除了公定之特定選舉意見發表之載具(例如政府印製之文宣)、管道(公辦政見辯論會)之外,不可以有別的競選活動、宣傳物件;而未得公費參選資格者,則出資向政府購買使用載具及管道之權限。最寬鬆者,乃是政府提供特定載具及管道給具資格之參選者,而其餘之外,不設任何花費競選活動之限制。在這兩個極端之間,相關法令該如何限制候選人造勢、發表意見、提高能見度之方式、使用金額,可以設下條文作細部規定。
若上述措施建置完備,並取得人民信賴,我國實可嘗試走向公費選舉制度,減少資源浪費、擴大各界有心有能力之人才進入政治領域,並使我國政府運作更加廉能。
(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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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清廉政治的期待與落實 ◆加拿大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動
原文: 公費選舉之合理措施建議 -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
網址: http://www.npf.org.tw/post/1/5898
- Jun 10 Sun 2012 06:13
公辦民營(尚未設定標題)
我們的老人社會關懷.還有那些可以作?
1.社區發展中心.設常青樂園.與社區托兒所.相鄰.交通接送方便.
2.現在滿街都是外籍看護推去定點看護聊天.輪椅上長輩們沒有交集.
3.因為很多長輩排斥離家去住養老院.大多會被視為不孝.
- Jun 09 Sat 2012 06:29
唯獨戰士授田證補償金領取年限是「無限期」
戰士授田證補償金領取 立委質疑違法
〔記者曾韋禎、羅添斌/台北報導〕繼五月底質疑「戰士授田證」補償金逾期發放後,立法院台聯黨團昨進一步質疑,國防部、退輔會以「代為申請」方式,等待亡故榮民在中國的親屬前來領取補償金,已是違法作業,若政府不暫停核發,台聯黨團就要凍結國防部的專案輔慰金預算。
台聯還質疑,目前尚有十一萬餘人尚未申領,政府也有五十五億元的預算,準備讓亡故榮民在中國的親屬來領取補償金,但政府給予國人的老人年金、老農年金、退休金等,統統都有設定年限,唯獨戰士授田證補償金領取年限是「無限期」,顯然是獨厚中國人士。
軍方人士昨晚表示,台聯引據的數字與軍方實際執行有所出入,不明白台聯的資料數據從何而來。
國防部昨天澄清表示,有關國防部及退輔會相關作業及預算編列,均依法令報經行政院核准,也符合行政程序。此外,後備司令部在今年是編列了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三百萬元。
根據軍方統計,當年核定有條件領取補償金的人數,高達五十三萬五千三百一十五人,至去年底為止,領取人數達到四十五萬五千人左右,已領取比率約占八成五。
在金額方面,補償金總額上限為八百八十億元,每人所能領取的額度為五萬至五十萬元,補償金並以特別預算支應,至九十一年底止已發出金額為七百五十二億元,由於已逾登記期限,加上領取人數大幅下降,九十二年後,特別預算所剩的經費全數歸繳國庫;由於每年仍有部分符合資格人士申請領取,軍方則以年度預算的經費來發放,自九十二年度至今,每年仍約有近百人完成申領及發放,軍方今年度編列預算為三百萬元。
- Jun 08 Fri 2012 16:08
債留子孫 用選票終結政客